电动车带人被撞是否需要赔偿?
我骑电动车带了个人,结果被撞了,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我也很无辜啊,明明是被撞的一方,想知道在法律上我到底需不需要赔偿对方,这种情况该怎么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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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电动车带人被撞是否需要赔偿时,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的过程。简单来说,就是看谁在事故中存在过错,以及这个过错对事故发生的影响有多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电动车带人被撞的情况,如果经过交警部门认定,电动车一方对事故负有责任,那么就需要根据责任的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赔偿。比如,如果认定电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那么就要对对方的损失承担大部分的赔偿;如果是次要责任,就承担小部分赔偿。如果电动车带人本身违反了当地关于电动车载人的相关规定,比如当地规定电动车不得载人,那么这可能会被认定为存在过错,从而影响责任的划分和赔偿的承担。此外,如果事故是由于对方的全部过错导致的,电动车一方无责任,那么通常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总之,具体是否需要赔偿要以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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