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离婚时房产该怎么算?
我和配偶婚后买了房,现在准备离婚,不知道这房子到底该怎么分。是按照谁出的钱多就分得多吗?还是有其他的分配规则?特别是涉及到双方父母出资等复杂情况,真的很困惑,希望能了解清楚具体的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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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离婚时房产的计算方式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对于房产有事先约定,那么就以约定结果为准。这是基于民事法律中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其次,若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一般都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通常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再次,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然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一方赠与,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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