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口头签协议是否可以?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我们口头商量好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想着口头达成协议就行,不想那么麻烦去写书面协议。但又担心这样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想问问离婚口头签协议到底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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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口头签协议通常是不可以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协议离婚的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书面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明确要求离婚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审查书面的离婚协议,以此来确认双方对离婚及相关事项达成了一致。如果只是口头协议,婚姻登记机关无法进行审查和存档,也就不能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其次,就算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也需要明确的书面证据来判断双方对于离婚相关问题的约定。口头协议难以举证,一旦一方反悔,另一方很难证明曾经存在过这样的协议内容以及协议的具体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无法提供有效的书面协议作为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就可能面临不利的后果。 所以,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产生纠纷,离婚协议都应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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