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厂房口头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打算租个厂房,和房东口头谈好了租金、租期这些内容,没签书面合同。我有点担心,就怕之后出问题没个凭证,想问问这种租厂房的口头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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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租厂房的口头协议是有可能具有法律效力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合同的形式,合同形式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口头协议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合同形式之一。 然而,对于租厂房这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也就是说,如果租厂房的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如果只是口头协议,又不能确定租赁期限,那么就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 不定期租赁意味着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这对于双方来说,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例如,房东可能突然要求收回厂房,租户可能突然要求搬走,这都会给对方带来不便和损失。 如果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口头协议是有效的,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口头协议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一旦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于没有书面证据,很难证明当初的约定内容。所以,即使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也建议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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