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范围?
我在骨科医院做了手术,术后效果和医生术前说的差别很大,身体还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我怀疑这是不是医疗事故,但不太清楚骨科诊疗在不在医疗事故的范围内,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界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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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医疗事故的判定并不取决于科室,而是在于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规范以及是否对患者造成了损害。
对于骨科而言,它和其他科室一样,都可能涉及医疗事故。例如,骨科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没有按照规范操作,像手术部位错误、手术器械遗留在患者体内等,或者在术后护理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观察和护理,导致患者出现感染等并发症,这些情况如果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都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的定义,该条例涵盖了所有医疗机构和科室的医疗活动。所以,骨科的医疗行为也受此条例的约束和规范。
当患者认为在骨科诊疗过程中遭遇了医疗事故时,可以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来解决,比如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处理过程中,需要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进行鉴定,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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