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本人需要负责任吗?

我不小心把身份证弄丢了,后来才发现被别人冒用去做了一些事情。我特别担心自己会不会因此要承担责任,也不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问下,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本人到底需不需要负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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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本人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 从法律原理上讲,责任的承担遵循过错原则,也就是谁犯错谁担责。在身份证被冒用的事件中,丢失身份证的本人并没有实施冒用行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动,不是犯错的那一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这里明确指出处罚的对象是冒用者,而不是被冒用者。 此外,该法第十三条也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同时,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这就意味着,相关单位在进行身份验证时负有审核义务,如果他们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核责任,让冒用者得逞,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当发现身份证丢失被冒用后,丢失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补办身份证,以此作为丢失和补办的证明。只要能证明自己的身份证是被冒用的,本人就无需对冒用行为产生的后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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