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赔偿案是否完全免除原告的举证责任?
我遇到了一起环境污染赔偿的案 子,我是原告。有人说在这类案子里原告不用举证,可又有人说不是完全不用举证。我就想弄清楚,在环境污染赔偿案中,到底是不是完全免除原告的举证责任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环境污染赔偿案件中,并非完全免除原告的举证责任。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需要了解环境污染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在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原告要对被告的侵权行为、自己受到的损害、侵权行为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进行举证。而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法律考虑到原告在获取证据等方面存在困难,对举证责任的分配有特殊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在因果关系方面,采用了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来证明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就完全不用举证了。原告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一方面,原告需要证明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比如,原告要拿出证据说明被告排放了污染物,像有企业排放污水、废气等相关的监测报告、视频资料等。另一方面,原告要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可以是人身伤害,例如因为环境污染导致生病,有医院的诊断证明等;也可以是财产损失,比如农作物因污染而减产,要有产量对比等相关证据。
只有当原告完成了上述这些举证责任后,才会发生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由被告来证明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 果关系。如果被告无法证明,那么被告就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环境污染赔偿案并不完全免除原告的举证责任,原告需要对被告的污染行为和自身的损害进行举证。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不报税会有什么后果?
对方少开票一块钱该怎么办?
构成偷税时,税务机关应当对法定代表人如何处理?
办理社保退休需要带什么证件?
车身停在斑马线上是否算越过停车线?
我国粮食安全法是哪年颁布的?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税率是多少?
军保卡退伍了还有什么用?
羁押期限两个月是六十天吗?
殴打他人应该怎样处理?
交通事故中临时车牌该怎么处理?
已出证的房产如何过户?
违章建筑能否认定为虚假宣传罪?
批准日期和签发日期应该怎么填?
银行卡被外地警方冻结后钱会被扣吗?
收款收据格式有什么具体要求?
要约的条件有哪些?
欠条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股东有哪些权利?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