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做笔录后要人担保才能出来合法吗?
我去派出所做笔录,做完之后民警说要有人担保才能让我出来。我不太明白这是为什么,也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我就是正常配合调查,又没犯什么大错,为什么还得找人担保呢?想了解下派出所这种要求有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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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派出所做笔录后要求人担保才能出来涉及到的一些法律概念。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担保措施主要和强制措施相关。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 一般来说,派出所要求做笔录后有人担保才能出来,可能涉及到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所以,如果派出所是将你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且符合上述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要求你提供担保才能出来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如果不符合这些法定情形,随意要求人担保才能出来,那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可以进一步向派出所询问要求担保的具体原因和依据,如果认为派出所的做法不合理,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反映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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