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该怎么算?


婚后拆迁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面分几种情况来看婚后拆迁房的归属。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拆迁补偿是按照房屋产权进行的,那么拆迁后获得的房子通常还是属于原产权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在结婚前就拥有一套房子,婚后该房子拆迁,按照房屋面积等产权因素给予补偿,新的房子一般还是归这一方所有。 要是被拆迁的房子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或者建造的,那么毫无疑问,拆迁后获得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该房子享有平等的权益。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拆迁补偿考虑了人口因素,比如按照家庭人口数量给予了额外的补偿面积或者款项,那么涉及到夫妻另一方人口份额对应的部分,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拆迁政策规定每人可获得一定面积的补偿,夫妻双方作为家庭成员都有相应份额,这部分对应的房产权益就是夫妻共同的。 在计算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时,如果是涉及到房产价值分割,通常可以先对房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然后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进行分配。例如,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可以通过竞价等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屋,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一方不想要房子,可以由另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给予对方相当于房屋价值一半的补偿款。总之,婚后拆迁房的归属和计算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