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男方建的房子且宅基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老公结婚前,他就建好了房子,宅基地也是那时候有的。现在我们有点矛盾,涉及到财产分割,我就想弄清楚,他婚前建的这个房子和对应的宅基地,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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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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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婚前男方建的房子及宅基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开来看。 首先说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子是男方在婚前独自出资建造的,这属于男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通常会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并不因为结婚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另外的书面约定,比如约定该房子为夫妻共同所有。 再看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通常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相关。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分配的。如果男方在婚前就以自己的名义取得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且在结婚后没有因为婚姻关系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人发生变更,那么从宅基地使用权的角度来说,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了修缮、扩建等,由此产生的增值部分可能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比如夫妻共同出资对房屋进行了装修,那么装修部分的价值可能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婚前男方建的房子通常是男方个人财产,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姻期间对房屋的增值部分可能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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