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军人领结婚证是否必须要婚检?


在探讨和军人领结婚证是否必须要婚检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分析。 首先,从国家法律层面来看,自2003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该条例取消了强制婚检的规定。这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对于普通公民而言,婚检不再是领取结婚证的必经程序,男女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进行婚检。《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其中并没有将婚检证明列为必要材料。 然而,对于军人结婚,有着特殊的规定和要求。军队有专门的婚姻管理相关规定,虽然国家层面取消了强制婚检,但军队出于对军人婚姻质量和军人家庭幸福的考虑,鼓励军人及其配偶进行婚检。军人结婚需要经过部队的审批程序,在审批过程中,婚检报告能够为部队提供双方的健康状况信息,有助于部队全面了解情况,保障军人婚姻的稳定和军人及其家属的健康。 具体来说,军队的相关政策往往倡导军人在结婚前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以预防可能存在的遗传疾病、传染性疾病等对婚姻生活和后代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比如,如果一方患有某些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在未治愈的情况下结婚,可能会对另一方的健康造成威胁,也不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因此,部队通常会建议军人及其结婚对象进行婚检,并将婚检结果作为结婚审批的参考之一。 虽然部队鼓励婚检,但并没有强制要求军人及其配偶必须进行婚检才能领取结婚证。也就是说,从法律和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即使没有婚检报告,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如双方自愿结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并且按照部队的婚姻审批程序完成审批,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不过,为了双方的健康和未来家庭的幸福,进行婚检是非常有必要的。婚检可以帮助新人了解自己和对方的身体状况,发现一些潜在的健康问题,并及时进行治疗和干预。例如,通过婚检可以筛查出一些遗传性疾病,为生育健康的后代提供科学的建议和指导;还可以发现一些传染性疾病,如艾滋病、梅毒等,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疾病的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