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已变更原来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我之前和一家公司签了份合作协议,现在这家公司进行了变更,比如换了法定代表人、改了公司名称之类的。我就担心这会不会影响我们之前签的协议,想知道原来签的协议还有没有效,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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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公司变更后原来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公司变更的类型。公司变更通常包括公司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这些变更并不等同于公司主体资格的消灭。简单来说,公司就像一个人,虽然他换了名字、换了领导,但本质上还是那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这就意味着,公司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并不会影响之前签订协议的效力。因为这些变更并没有改变公司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仍然约束着变更后的公司。 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之后甲公司将名称变更为丙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丙公司不能以公司名称变更为由,拒绝履行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因为这份合同的权利义务是与甲公司这个主体相关联的,甲公司变更为丙公司后,主体延续,合同依然有效。 然而,如果公司进行的是合并或者分立这种变更,情况会稍微复杂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公司合并时,合并后的公司要承接原公司签订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分立时,分立后的公司对原协议的权利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有另外的约定。 例如,A公司分立为B公司和C公司,A公司之前与D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B公司和C公司要对这份协议的权利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如果公司变更涉及到协议中约定的重要条款,比如协议约定的合作对象是特定的法定代表人,而法定代表人变更可能会影响协议的履行,那么双方可能需要重新协商并修改协议。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协议无效,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公司已变更原来签的协议仍然有效,但在公司合并、分立等特殊变更情形下,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协议权利义务的承担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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