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已判决后打印病例还有意义吗?

我之前和别人有个民事纠纷上了法庭,现在法院已经做出判决。但我看到病例还在医院放着,想着要不要打印出来。我不太清楚法院都判完了,这时候打印病例还有没有用,会不会多此一举,想知道这还有没有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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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后,打印病例依然可能具有一定的意义。 首先,从法律证据的角度来看,病例属于书证的一种。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虽然法院已经判决,但如果后续存在上诉或者再审的情况,病例有可能作为新的证据或者对之前证据的补充,进一步支持自己的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如果在这个期间发现病例中的某些内容对案件有新的证明作用,打印病例就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从医疗记录保存和个人权益保障方面来说,病例是对个人医疗过程的详细记录,包含了疾病诊断、治疗过程、用药情况等重要信息。即便在当前案件中法院已经判决,这些信息对于个人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后续可能的医疗参考以及预防保健等都具有重要价值。而且,病例也可以作为个人医疗档案的一部分进行长期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此外,在一些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中,虽然法院已经判决赔偿金额,但后续可能会出现病情复发、并发症等情况。此时,之前的病例可以作为证明病情延续性和关联性的重要依据,有助于向责任方主张进一步的赔偿或者其他权益。所以,法院判决后打印病例并非没有意义,反而在很多情况下可能会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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