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私人家教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我给一户人家做私人家教,每周固定去几次给孩子辅导功课。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和雇主之间算不算劳动关系。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做私人家教到底属不属于劳动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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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做私人家教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也指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接下来分析做私人家教的情况。通常,私人家教服务中,雇主往往是个人,并非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主体。私人家教与雇主之间一般不会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家教老师具有较大的自主性,比如可以自行安排备课时间,在教学方法上也有一定的决定权,不受雇主单位规章制度的严格约束。而且,私人家教的工作并非雇主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雇主仅仅是为了满足家庭内部孩子的学习需求而聘请家教。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做私人家教与雇主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过,如果是通过教育机构等用人单位去做家教,并且与该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接受其管理和安排工作,那么就可能构成劳动关系。所以判断是否属于劳动关系,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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