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传唤做笔录是不是意味着快判了?
我被检察院传唤去做笔录了,心里特别慌,也不懂法律程序。我想知道检察院传唤我做笔录是不是就说明案子快判了呀?我现在特别担心结果,就想弄清楚这个阶段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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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传唤做笔录并不一定意味着案件马上就要判决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检察院传唤做笔录在整个司法程序中的意义。检察院传唤犯罪嫌疑人、证人等做笔录,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收集和核实证据。这是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和审查起诉职责的一个重要环节。比如,在一个盗窃案件中,检察院可能会传唤犯罪嫌疑人,让其详细说明盗窃的过程、参与人员等情况;也可能会传唤证人,核实相关的证言是否真实准确。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刑事案件一般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主要阶段。检察院传唤做笔录通常是在审查起诉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这就表明,检察院传唤做笔录是审查起诉工作的一部分,其目的是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将案件提起公诉。 而案件的判决是由人民法院来进行的。只有当检察院完成审查起诉工作,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才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经过开庭审理等一系列程序,最终作出判决。所以,检察院传唤做笔录只是审查起诉阶段的一个常规动作,距离判决还有一定的程序和时间。 综上所述,检察院传唤做笔录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案件快判了。它只是司法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后续还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才能最终确定是否判决以及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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