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补办是否不用登报了?
我之前听说房产证补办要登报声明,最近听说政策变了,不用登报了。我家房产证丢了,正打算补办,想确认下现在是不是真的不用登报了,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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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补办是否需要登报这一问题,需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政策情况来看。 过去,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现已失效)等相关规定,房产证遗失、灭失,房屋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这种登报声明的方式主要是为了保护房屋产权交易安全,通过公开声明的形式,向社会告知房产证的遗失情况,避免他人利用遗失的房产证进行非法交易等行为。 而现在,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和相关政策的调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证书、证明,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也就是说,现在房产证补办一般不需要在报刊上登报声明,而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遗失、灭失声明。 不过,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操作上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仍然保留了登报声明的环节,或者有其他补充性的要求。所以,在实际补办房产证时,建议你先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了解具体的补办流程和要求,按照当地规定来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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