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他人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我和配偶结婚后,他人赠与了我们一套房产。现在我们对于这套房产的归属存在一些疑惑,不知道它到底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某一方的个人财产。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这种婚内他人赠与房产的情况,是如何明确其归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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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婚内他人赠与房产是否为个人财产的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普遍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受赠得到的房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夫妻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大部分财产收益,通常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以体现夫妻在婚姻生活中的经济共同体关系。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家庭,共同为家庭付出,那么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包括受赠的房产,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表明房产仅限某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房产便成为夫妻间某一方的专属个人财产。这是基于赠与人的明确意愿,赠与人有权决定自己财产的归属,当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指定了房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时,法律尊重赠与人的意愿,将该房产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比如,赠与人出于对夫妻中某一方的特殊照顾或者其他原因,在赠与合同中写明房产只归妻子或者丈夫一方所有,那么该房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最后,若夫妻双方对于该受赠的房屋有着特定的约定,则需依照这些约定进行权益分配处理。夫妻双方作为财产的共同管理人或者特定财产的所有人,有权对财产的归属和处理进行约定,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例如,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受赠的房产虽然赠与合同没有明确只归一方,但双方约定为某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就按照这个约定来确定房产的归属。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夫妻婚姻关系持续存续期间所获赠的一切财物皆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但是若赠予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仅限于某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财产就会被认定为夫妻间某一方的专属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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