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证写一个人名字算不算共同财产?
我和配偶买了房,但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现在家里有点事儿,涉及到房产归属问题,我就特别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啊?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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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产证写一个人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是在结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并且是已经还完房贷或者是全款购买的,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产通常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婚前财产在法律上一般被认定为个人所有,即使婚后取得房产证,其财产性质也不会改变。例如,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婚后才办理房产证且只写了自己的名字,此房产就是其个人财产。 其次,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若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的归属,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用双方的工资收入购买了一套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男方父母出资为男方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这种情况一般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财产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旨在明确夫妻财产的归属,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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