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退休人员再就业受伤算不算工伤?

我亲戚退休后又找了份工作,结果不小心在工作时受伤了。现在家里人都很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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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退休人员再就业受伤不算工伤。 首先,从劳动关系的角度来看,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达到退休年龄且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退休待遇),那么退休人员与再就业单位之间就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比如,一位65岁享受退休待遇的老人再就业,此时他和单位是劳务关系。在广东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只要达到退休年龄,双方劳动关系就终止,达到退休年龄再就业的,不论是否享受退休待遇,双方一概认为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其次,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认定工伤的情形是针对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而退休人员再就业通常被认定为劳务关系,所以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不过,虽然不算工伤,但退休人员再就业受伤通常会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来进行处理,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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