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后重新注册是否有效?
商标驳回后重新注册是否有效需要从多方面来看。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商标驳回的概念。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过商标局审查,认为不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从而不予以注册的决定。当商标被驳回时,并不意味着就完全失去了获得该商标的机会。重新注册是可行的一种方式,但它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如果在驳回后没有走复审等程序,而是直接选择重新注册,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
重新注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导致之前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是否已经解决。如果之前是因为商标缺乏显著性、与在先商标近似等原因被驳回,在重新注册时没有对这些问题进行改进,那么很可能再次面临驳回的结果,这样重新注册就可能无效。例如,商标近似问题,如果重新注册的商标依然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在文字、图形、读音等方面高度相似,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那么商标局依然会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该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但如果申请人对商标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解决了之前存在的问题,那么重新注册就有可能成功,也就是有效的。比如之前因为缺乏显著性被驳回,申请人对商标进行了调整,使其具备了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特征,那么重新注册就有更大的机会获得通过。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