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是否适用减刑?
我之前因为犯罪坐过牢,现在又因为新的犯罪被判刑。我在监狱里表现良好,积极参加劳动和学习,想申请减刑。但听说累犯在法律上有特殊规定,不知道像我这种累犯能不能适用减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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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累犯和减刑的概念。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而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这里的法律规定并没有把累犯排除在减刑范围之外。也就是说,从法律条文本身来看,累犯只要符合上述减刑的条件,无论是“可以减刑”的条件,还是“应当减刑”的条件,都是可以获得减刑的。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累犯的减刑可能会比一般罪犯更加严格。因为累犯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相对较高,司法机关在考虑对累犯减刑时,会更加谨慎地评估其悔改表现和再犯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累犯绝对不能减刑,只要累犯在服刑期间能够积极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依然有机会获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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