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诈骗立案前退款了是否还能定罪?

我之前因为一时糊涂参与了诈骗,骗到钱后心里很害怕,在警方立案前就把钱退给对方了。现在特别担心会不会还是会被定罪,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到底会怎么处理,会不会依然要承担刑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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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诈骗定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诈骗立案前退款是否还会被定罪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诈骗罪的定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诈骗行为,并且满足骗取财物数额较大这个条件,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强调的是实施了诈骗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就会触犯此罪。 然而,在立案前退款这一情节是有其特殊意义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立案前退款符合“全部退赃、退赔”这一条件。 虽然有上述可以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规定,但并不意味着立案前退款就绝对不会被定罪。如果诈骗行为情节恶劣、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形,即使退款了,司法机关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追究刑事责任。不过,退款这一行为通常会被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也就是说,相比那些拒不退款的情况,在量刑时会相对从轻处理。所以,诈骗立案前退款不一定能完全避免定罪,但会对最终的处理结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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