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立案后把钱退还,还会被刑拘吗?


在讨论诈骗罪立案后退还钱财是否还会被刑拘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诈骗罪和刑事拘留。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回到问题本身,诈骗罪立案后退还钱财,并不意味着就不会被刑拘。虽然主动退还钱财是一种悔罪表现,在量刑时法院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罚,但这并不影响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即使退还了钱财,公安机关依然可以对其进行刑拘。 不过,如果犯罪嫌疑人退还钱财,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且案件情节相对较轻,公安机关也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而是采取取保候审等其他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