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房子是否属于非法同居?

我和对象没结婚,一起租了个房子住。但最近听人说这种情况算非法同居,心里有点慌。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租房子一起住是不是就属于非法同居呢?会有啥后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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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非法同居”这一确切的法律术语。在过去,“非法同居”常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不过,自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施行后,“非法同居”的概念已逐渐淡化。 根据该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也就是说,现在单纯的男女双方租房子一起居住,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不会被认定为违法。即使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只是在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时,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而不再被认定为“非法”。 所以,一般情况下,租房子一起住本身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非法”行为。但在同居生活中,双方也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在财产方面,如果有共同出资购买物品等情况,最好保留好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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