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马路没有走斑马线被车撞是否有责任?


过马路没有走斑马线被车撞,行人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在一般情况下,车辆一方通常需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这是因为机动车作为速度更快、危险性更高的交通工具,在道路上行驶时需要对行人等弱势群体负有更高的注意和避让义务。即便行人没有走斑马线,机动车也应当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并避让行人,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然而,如果机动车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人存在过错,那么就可以适度减轻车辆一方的责任。例如,机动车已经采取了必要的避让措施,如及时刹车、转向等,并且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措施,但仍然无法避免事故发生,这往往表明行人自身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失。比如行人突然从路边冲出来,没有观察周围的交通状况,导致机动车驾驶员来不及反应。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在实际的交通事故处理中,交通警务人员通常会运用“过错均衡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等,对双方在事故中的具体责任进行公正裁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