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第二次离婚是不是必须判离?

我和配偶已经经历过一次离婚诉讼,但法院没有判离。现在准备第二次起诉离婚,心里很没底,不知道这次是不是法院就一定会判离。想了解下第二次起诉离婚在哪些情况下会判离,哪些情况不会判离。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诉讼
  • #夫妻感情
  • #判决离婚
  • #法律依据
  • #二次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第二次离婚并不一定必须判离。 在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意味着即使是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也不会仅仅因为这是第二次起诉就必然判决离婚,而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的实际状况。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实践角度来看,如果在第二次起诉时,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分居满一年(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对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行为等,那么法院判离的可能性会较大。但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双方只是偶尔争吵,并未达到感情无法挽回的程度,法院可能还是不会判决离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