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卖品牌同款是否违法?


在商场卖品牌同款是否违法,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品牌同款”的含义。它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正品同款,另一种是仿冒同款。 如果是正品同款,也就是说所售卖的商品是经过品牌方授权,或者通过正规合法的进货渠道获得的与品牌商品完全相同的产品,这种情况下通常是不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合法取得商品所有权后,商家有权对商品进行销售等处分行为。只要商品来源正规,质量合格,符合相关的销售条件,在商场进行售卖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商业行为。 然而,如果是仿冒同款,即未经品牌方授权,私自生产、销售与品牌商品外观、标识、设计等方面极为相似的商品,那就很可能构成违法。这可能涉及到侵犯品牌方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旦被认定侵权,侵权人需要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若销售的仿冒商品涉及专利侵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对于侵犯著作权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也有相应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所以,在商场卖品牌同款时,一定要确保商品来源合法合规,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可能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