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是否构成犯罪?
我之前不知道销售假冒伪劣农药是大事,卖了一些假农药。现在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这会不会构成犯罪。我就想了解下,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到底会不会被认定为犯罪呢?有啥具体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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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在我国很可能构成犯罪。下面我们详细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该条文指出,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这里提到的“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一般来说,相关的司法解释把它界定为两万元以上的损失。如果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法律概念来讲,“假农药”就是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或者以非农药冒充农药的产品。“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简单理解就是原本有药效,但是因为储存等原因,现在已经没有效果了的农药。“不合格的农药”则是指产品质量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农药。 所以,如果有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并且导致了农业生产出现较大损失,那么就会触犯刑法,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便没有达到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程度,这种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会受到行政处罚,比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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