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自制药丸是否构成假药罪?
我自己制作了一些药丸进行销售,不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会不会被认 定为销售假药罪。我也不清楚自制药丸和假药之间的界限在哪里,想了解一下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这个罪名,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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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销售自制药丸是否构成假药罪,需要先了解假药的定义和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如果自制药丸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就可能被认定为假药。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判断销售自制药丸是否构成销售假药罪,关键在于自制药丸是否属于假药以及是否达到了入罪的标准。即使自制药丸本身可能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但只要它符合药品管理法中关于假药的定义,并且实施了销售行为,就可能构成销售假药罪。例如,自制药丸宣称有治疗某种疾病的功效,但实际上其成分与能治疗该疾病的正规药品成分完全不同,或者根本没有相关治疗作用,就可能被认定为销售假药。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销售的数量、金额、对消费者造成的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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