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开三年算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因为一些矛盾,已经分开生活三年了。现在我想重新开始生活,不确定我们这样算不算已经离婚了。我想了解一下,就我们这种分开三年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认定的,是不是婚姻关系已经自动解除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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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分开三年不算离婚。离婚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 首先,离婚有两种法定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审查符合规定的,才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解除。 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虽然分开三年了,但仅仅分开这个事实并不满足离婚的法定条件。不过,如果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在诉讼离婚时,经调解无效,法院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准予离婚。这里强调是因感情不和分居,并且要经过法定的诉讼程序。比如,夫妻双方因为工作原因异地分居三年,并非感情不和,那这种情况就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准予离婚的条件。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就是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 总之,分开三年要离婚,要么双方协商好去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要么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并且要证明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才有可能被法院判决离婚。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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