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性和18岁男性发生关系算强奸吗
我最近心里挺纠结的,我有个朋友和我说,他跟一个17岁女生发生了关系,他自己18岁。他很担心这会不会构成强奸。我也不太懂,就想帮他问问,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强奸啊,想了解下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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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强奸罪这个概念。强奸罪呢,简单来说,就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还有就是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还故意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回到您说的情况,17岁的女性已经年满14周岁,如果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的话,那么这种情况通常是不构成强奸罪的。因为法律规定,与已满14周岁的少女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 但是,如果18岁的男方是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违背17岁女方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关系,那就会构成强奸罪。这种情况下,男方就要面临法律的制裁,按照法律规定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所以,关键就在于双方发生关系时是否自愿,以及有没有使用强制手段。如果是自愿的,那么一般不构成犯罪;要是存在强制行为,那就会触犯强奸罪。 相关概念: 强奸罪: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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