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东以往来款的形式从公司把钱拿走是否违法?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发现大股东总是以往来款的名义从公司转钱到自己账户。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知道他这种做法合不合法?要是违法的话,具体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我又该怎么维护公司和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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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股东以往来款的形式从公司把钱拿走是否违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往来款”。往来款是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发生供销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资金数额,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之间或企业与个人之间因为业务往来产生的款项。正常的往来款应该有合理的业务背景和依据。 如果股东拿走的这笔往来款有合理的业务依据,比如是股东与公司之间正常的交易往来,有相应的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且符合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审批流程,那么这种行为通常是合法的。这就好比两家公司之间正常做生意,一方给另一方提供了货物或服务,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款项,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然而,如果股东以往来款的名义,实际上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司资金,没有真实的业务背景,或者没有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违法。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抽逃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可能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破坏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稳定。一旦被认定为抽逃出资,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也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如果股东的这种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所以,股东以往来款形式从公司拿钱是否违法,关键在于是否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公司的内部制度。如果发现股东存在违法拿走公司资金的情况,其他股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和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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