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却不予赔偿,诉状该怎么写?


如果要写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却不予赔偿的诉状,一般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是原告和被告的信息。要详细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内容。这一步很关键,因为只有把双方信息写准确了,法院才能顺利联系到双方当事人,开展后续的诉讼流程。比如姓名要和身份证上一致,联系方式要确保能随时联系上本人。 接着是诉讼请求。在这里,要明确向法院提出要求被告赔偿的具体内容,像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费、营养费、残疾/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有财产损失也得清楚地列出来。例如,明确写清“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医疗费XX元、误工费XX元”等,让法院清楚知道你的诉求。 然后阐述事实与理由。详细描述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具体情况,说明交警部门已经认定对方全责,以及你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后,对方却拒绝赔偿的事实。还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说明对方有义务进行赔偿。比如可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来支撑你的诉求。 最后,在诉状结尾要写明此致哪个人民法院,由具状人签名,并注明起诉的日期。此外,附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资料,比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证据能更好地支持你的主张。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相关概念: 具状人:就是书写诉状的人,在交通事故赔偿诉状中就是提起诉讼的一方 。 诉讼请求:是原告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要求,希望通过法院判决实现自己的权益 。 证据资料: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能证明事故发生、责任认定、损失情况等的材料都属于证据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