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采购来源是否属于公开招标?


单一采购来源并不属于公开招标。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单一采购来源,通俗来讲,就是采购人直接从特定的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不经过广泛的竞争程序。一般是因为只有唯一的供应商能满足采购需求,或者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必须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而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是一种广泛竞争的采购方式,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有机会参与投标竞争。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来看,明确将单一来源采购和公开招标作为不同的采购方式进行了规定。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这就表明单一来源采购和公开招标是并列的不同采购方式,有着各自适用的情形和程序。 在适用情形上,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采购需求明确且有众多潜在供应商能够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情况。而单一来源采购适用的情形较为特殊,比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等。 从程序上看,公开招标程序较为复杂,包括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多个环节。而单一来源采购程序相对简单,通常只需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与单一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并签订合同。 综上所述,单一采购来源和公开招标在概念、法律规定、适用情形和程序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单一采购来源不属于公开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