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充分事实是否算诽谤?
我最近和人有点矛盾,对方在外面散布一些关于我的事情,他说那些都是事实。但我觉得他是故意在抹黑我。我就想知道,就算他说的是事实,这种散布行为算诽谤吗?我不太懂法律,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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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散布充分事实是否算诽谤,首先要了解什么是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这里的关键在于“捏造”和“虚构事实”。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散布的确实是充分的事实,通常情况下是不算诽谤的。因为诽谤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所散布的内容是虚构的。比如,甲到处说乙偷东西,但实际上乙并没有偷,这就是捏造事实,可能构成诽谤。但如果乙确实偷了东西,甲将这个事实进行散布,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诽谤。 然而,即使是事实,在散布时也可能存在一些限制。如果散布的方式不当,可能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等其他权利。例如,虽然某件事情是真实的,但它属于他人的隐私信息,未经他人同意而进行散布,就可能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比如,甲将乙患某种难以启齿的疾病的事实散布出去,虽然这是事实,但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此外,如果散布事实的目的是为了恶意中伤他人,即使内容是真实的,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他人的名誉。比如,在一些商业竞争中,一方故意散布竞争对手的一些真实但对其商业形象有重大损害的事实,可能会引发不正当竞争等法律问题。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散布充分事实不算诽谤,但在散布时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侵犯他人的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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