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走遗忘物是否算盗窃罪?
我在商场看到一个人落下了一个包,周围没人注意,我就把包拿走了。后来听说这可能算盗窃,我有点担心。我想知道盗走别人遗忘的东西,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盗窃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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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盗走遗忘物是否构成盗窃罪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遗忘物和盗窃罪的概念。遗忘物,简单来说,就是财物的主人因为疏忽而暂时忘记了放置位置的物品。比如在餐厅吃完饭,把手机落在餐桌上;在商场试衣服,把钱包忘在试衣间等情况,这些被落下的物品就属于遗忘物。而盗窃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秘密窃取’,就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取走财物。 那么盗走遗忘物是否构成盗窃罪呢?答案是一般情况下不算。对于遗忘物,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于拾得遗失物的规定,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而对于遗忘物,如果有人拿走并拒不归还,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能会构成侵占罪,而非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要判断一个行为是构成盗窃罪还是侵占遗忘物的侵占罪,关键在于财物的占有状态。如果财物仍然处于所有者或管理者的占有之下,比如放在家里、办公室里,此时秘密拿走就可能构成盗窃罪;但如果是遗忘物,所有者已经失去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这时拿走并据为己有,符合条件的就构成侵占罪。 所以,盗走遗忘物通常不构成盗窃罪,而是可能涉及侵占罪。当然,具体的法律认定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和证据来判断。如果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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