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手术拆脚上钢钉,做完后脚上还有一只钢钉,这算医疗事故吗?
我之前脚上打了钢钉,最近去做手术拆除。结果手术后发现脚上居然还有一只钢钉没拆出来。我特别困惑,这到底算不算医疗事故啊?我也不清楚后续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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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判断做手术拆脚上钢钉后仍有一只钢钉遗留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进行分析。该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的定义,并且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在这种案例中,如果手术医生按照正常的诊疗规范和流程操作,术后进行了必要的检查,而因一些难以预见或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钢钉遗留,可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要是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存在疏忽大意、违反操作规范等过失行为,例如术前没有做好充分的评估,手术时没有仔细确认钢钉是否全部取出等,从而导致钢钉遗留,给患者的身体造成了损害,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如果患者怀疑这是医疗事故,可以先和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协商,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处理过程中,往往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此来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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