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账不还钱该如何处理?


如果遇到有人认账却不还钱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协商。协商就是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沟通或者邀请第三人从中调解,尝试解决纠纷。这样做的好处是比较平和,成本低,还能维护双方关系。 要是协商不成,还能选择调解。比如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争取达成还款协议。 接下来还可以考虑申请支付令。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就会生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是以上方法都行不通,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了。即使没有签订借据、欠条或合同,只要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据证明双方存在法律关系,比如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也可以起诉。在诉讼时效内(通常为三年),债权人可以向自己所在地或被告居住地的法院提交诉状。起诉时要明确诉讼请求,比如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同时要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若对方不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简单说就是如果在这个规定时间内不主张权利,可能会面临权利得不到法院完全支持的风险。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