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房子多收钱是否算诈骗?
我把租来的房子转租出去了,在租金基础上多收了一部分钱。现在租客说我这是诈骗,要去报警。我想知道,我这种转租房子多收钱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诈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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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转租房子多收钱是否算诈骗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诈骗”在法律上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一方故意通过欺骗手段让另一方交出财物。 接下来分析转租房子多收钱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如果在转租过程中,转租人没有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只是单纯在租金上多收了钱,这通常不构成诈骗。比如,转租人如实告知了租客房屋的真实情况以及转租的事实,租客也在知晓这些信息的情况下自愿支付了较高的租金,那么这种行为更倾向于民事范畴的合同行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这意味着只要转租行为得到了原出租人的同意,转租本身是合法的。而对于租金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然而,如果转租人在转租过程中存在欺骗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例如,转租人故意隐瞒自己是转租的事实,让租客误以为是直接和房东签订合同;或者虚构房屋的一些情况,如房屋的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诱使租客支付了高于市场价格的租金,且涉及的金额达到了诈骗罪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诈骗。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一般由当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所以,判断转租房子多收钱是否算诈骗,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欺诈行为以及欺诈行为是否达到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果租客认为自己在转租过程中受到了欺诈,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合同等,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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