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已经是黑名单了现在起诉还有用吗
我有个朋友之前借了钱给别人,结果这人后来成了黑名单里的老赖。朋友现在很纠结,不知道起诉他还有没有意义。我也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下起诉到底有没有用呢?是能把钱追回来,还是只是走个形式?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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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欠款人已经在黑名单中,起诉依然是有用的。 首先,起诉可以确认债权。通过法律诉讼,能够在法律层面明确债权人的权利,确立双方的债务关系。这意味着,哪怕以后欠款人行踪难觅,只要债务尚未还清,债权人都有权利依据这份法律认定的债权进行追讨,债权不会因为时间或者欠款人成为黑名单人员而消失。 其次,起诉确定债权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债权人在起诉确认债权后,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借助司法力量,查询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情况。即便欠款人已经是黑名单人员,法院也有多种强制手段,比如查封、扣押、冻结其财产等,以此来促使欠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帮助债权人追回欠款。 另外,还可以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在起诉前,如果能够先行探查对方的财产状况,一旦掌握确切信息,即可迅速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相关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院会对其财产进行冻结,随后债权人再行起诉,这样能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 不过要注意,起诉并不保证一定能追回欠款。但通过起诉,可以在整个追讨债务过程中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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