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已经是失信人员,再起诉还能要回钱吗
我有个朋友之前就被判定是失信人员了,现在又欠了我一笔钱。我手里有借条等证据,想着起诉他把钱要回来。但又担心他本来就是失信人员,就算起诉也拿不到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起诉,到底能不能把钱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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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已经是失信人员,再次起诉仍有要回钱的可能,但不能保证一定能成功要回。 首先,起诉是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即便对方已是失信人员,只要证据充足,依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需满足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等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法院就会受理案件。 在起诉后,如果法院判决债权人胜诉,并且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失信人员名下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像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都是查询范围。要是查到有可执行财产,法院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用这些财产来偿还债务。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要不回钱。比如经过调查,失信人员确实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这种情况下可能出现暂时无法执行到位的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永远失去了追讨的权利。一旦发现失信人员有了新的财产,债权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总之,虽然对方是失信人员增加了追讨债务的难度,但通过合法的起诉和执行程序,还是有可能要回钱的。债权人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提供相关线索,以增加成功追讨债务的机会。 相关概念: 失信人员:指那些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很多方面受到限制。 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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