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缓刑是否属于累犯?
我之前被判过缓刑,现在又涉及一个案子,听说累犯在量刑上会更重。我不太清楚像我这种有过缓刑经历的,再犯事会不会被认定为累犯,想了解一下判处缓刑到底属不属于累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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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缓刑和累犯。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给罪犯一个考验期,如果在这个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例如,张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那么在这两年缓刑期内他表现良好,一年的有期徒刑就不用去坐了。 而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这就是一般累犯的规定。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构成累犯的前提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而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这意味着缓刑不存在刑罚执行完毕的情况。所以,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即使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也不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不属于累犯。 综上所述,判处缓刑不属于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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