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再犯罪是否算累犯,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我之前被判了缓刑,现在在缓刑期间又犯了新罪。我很担 心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累犯,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缓刑期间再犯罪认定为累犯的标准到底是怎样的,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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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缓刑再犯罪是否为累犯,首先得弄清楚累犯的定义。所谓累犯,指的是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这里明确规定了构成一般累犯的几个关键条件,一是前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二是前后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三是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特别累犯则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特别累犯强调的是特定类型的犯罪,且不受前后罪间隔时间和刑罚种类的限制。
而对于缓刑,它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这和刑罚执行完毕是不同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刑罚执行完毕是构成累犯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由于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非刑罚执行完毕,所以从法律规定上来说,缓刑再犯罪一般不构成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