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期徒刑的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我因为一些事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心里一直很纠结刑期到底从啥时候开始算。我听说好像不同情况开始时间不一样,我就想弄清楚,我这有期徒刑的期限到底是从判决那天,还是被抓那天,或者其他时间开始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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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期徒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有期徒刑的期限计算涉及到对犯罪人实际服刑时间的确定,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法律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了解有期徒刑期限的起始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这里的“判决执行之日”指的是罪犯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日期。一般情况下,罪犯在被法院判决后,会被送到监狱等执行场所开始服刑,这个服刑开始的日期就是判决执行之日,有期徒刑的期限也就从这天开始计算。 其次,如果在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先行羁押,那么这部分羁押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也就是说,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里的先行羁押包括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被采取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时间。比如,某人在判决前已经被羁押了 3 个月,而他被判处有期徒刑 2 年,那么在计算实际服刑期限时,这 3 个月的羁押时间会从 2 年中扣除,他实际需要服刑的时间就是 1 年 9 个月。 所以,有期徒刑期限一般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若有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情况,羁押时间会按照规定折抵相应的刑期。这样的规定既保证了法律的公正执行,也充分考虑了犯罪嫌疑人在判决前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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