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搬迁到其他城市,员工可以离职吗?
我所在的公司突然宣布要搬迁到另一个城市,我很纠结要不要离职。担心去了新城市会影响生活,不去又怕违反合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离职的权利,离职的话能不能拿到补偿等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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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突然搬迁到其他城市时,员工是可以离职的,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公司搬迁并未对员工的工作生活造成实质性影响,且员工同意前往新地点工作,那么员工通常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员工和公司可以就搬迁后的工作安排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比如公司只是从城市的一个区搬到相邻的区,交通等各方面影响不大,员工同意去的话,就继续按合同上班,也可以与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如果员工不同意搬迁,则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劳动法规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公司跨城市搬迁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种变化可能会对员工的生活产生较大影响,比如通勤距离变得极远、生活成本大幅增加等。如果员工因此不同意去新城市工作,提出离职是合理合法的,并且这种情况下,员工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另外,员工如果要离职,一般需要提前30天提出解除合同,并结清工资和获得经济补偿,而不能要求当日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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