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是否属于累犯?

我之前被判了缓刑,现在还在缓刑考验期。但最近我又犯了新罪,我很担心自己是不是会被认定为累犯。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到底算不算累犯,会对我之后的量刑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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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累犯和缓刑考验期。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而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 缓刑考验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那么,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是否属于累犯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这里强调的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而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在缓刑考验期内,原判刑罚并没有执行。所以,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 当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也就是说,会将前罪和新犯的罪进行数罪并罚来确定最终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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