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缓刑再次犯罪是否属于累犯?


要判断被判缓刑再次犯罪是否属于累犯,需要先明白缓刑和累犯的概念。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法院给犯罪分子一个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例如,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在这两年的缓刑考验期内,他不用去监狱服刑,而是在社会上接受考察,如果表现良好,两年后原判的一年有期徒刑就不用执行了。 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而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这意味着缓刑并没有实际执行刑罚。所以,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或者考验期满后再次犯罪,都不符合累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条件。因此,被判缓刑再次犯罪不属于累犯。不过,虽然不属于累犯,但再次犯罪肯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