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记录是纳税证明吗?
我去办理一些业务时,对方要求提供纳税证明。我手上有纳税记录,不太确定这个纳税记录能不能当作纳税证明来用,也不清楚它们之间具体有啥区别,所以想问问纳税记录是不是纳税证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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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记录和纳税证明虽然都与纳税情况相关,但它们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 纳税记录是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纳税情况的一种客观记录,它详细记载了纳税人的各项纳税信息,比如纳税的时间、税种、金额等。简单来说,纳税记录就像是一本账本,记录了你交税的点点滴滴。例如,你在一年里每个月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在纳税记录里都能清晰地体现出来。 而纳税证明则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请,为其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纳税人在特定时期内已经完成了纳税义务。它更侧重于证明的作用,通常在办理一些需要证明纳税情况的业务时使用,比如申请贷款、出国签证等。 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完税凭证就可以看作是一种纳税证明。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在实际应用中,有些场合两者可以通用,但有些严格的场合可能只认可纳税证明。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纳税记录就是纳税证明。如果遇到需要提供纳税证明的情况,最好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正式的纳税证明,以确保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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