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十级工伤后厂里不开(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赔偿?

我朋友在厂里工作时受伤,经鉴定为十级工伤。现在厂里不想继续用他了,他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这种情况下厂里是否需要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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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十级工伤后厂里解除劳动关系是有赔偿的。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十级伤残则表明伤害对职工身体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若企业已按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在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企业共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若未缴足,则所有赔偿由企业自行承担。具体到十级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外,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也就是说,十级工伤职工如果遇到厂里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除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外,厂里还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相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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