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没有确权证拆迁有补偿吗?如果有,补偿该怎么算?

家里的房子没有确权证,现在面临拆迁,心里很没底。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拿到补偿,要是能拿到,具体的补偿又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的,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弄清楚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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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没有确权证拆迁是否有补偿以及如何计算,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关于是否有补偿。如果房屋是合法建筑,即使没有确权证,在拆迁时也可能获得补偿。例如,在农村,只要持有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便能在拆迁时获得应有的赔偿。因为拆迁补偿的对象为拥有合法房产证明或建房证件的个体。然而,如果房屋建设过程中并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了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同时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已经届满但仍未予以拆除,那么这些建筑物将被视为违法建筑,拆迁时一般不会给予补偿。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其次,关于补偿的计算方式。如果房屋被认定为合法建筑,补偿计算主要有以下方面: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2. 搬迁费: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3. 临时安置费或周转用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4.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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